关于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温馨提示
时间:2024年10月0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尊敬的用人单位:
济南市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正在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告》(2024年第1号)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按规定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请各单位尽快参加审核,逾期将不再审核。
审核方式: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
(一)网上申报
登录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跳转到系统申报页面后使用法人用户登录。
(二)窗口申报
济南市市属单位审核地址:高新区颖秀路1356号知慧大厦A座
咨询电话: 0531-89730856 0531-89730855
各区县残疾人就业劳服机构咨询电话。
历下区:0531-81288601
市中区:0531-81271549
槐荫区:0531-87589739
天桥区:0531-85068580
历城区:0531-88115212
长清区:0531-87218395
章丘区:0531-83221929
济阳区:0531-84211979
莱芜区:0531-76110717
钢城区:0531-76885826
平阴县:0531-87885717
商河县:0531-68785062
高新区:0531-88785271
南山区:0531-88112605
起步区:0531-81175731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8日
(作者:cjrjy)